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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职责

文章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2014-03-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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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下称高新区党工委政法委),为中共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职能机构,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政法委员会(下称江海区委政法委)与其合署办公。

江海区委政法委加挂江海区社会工作委员会(下称区社工委)牌子,江门市江海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下称区综治办)、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区委维稳办)、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610”办公室(江门市江海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下称区委“610”办、区防范办)、江门市江海区司法局(加挂江门市江海区法制局牌子)与江海区委政法委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法、综治、维稳、610、社会、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

(二)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研究制订政法工作具体措施;研究处理本区域内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三)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四)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研究制订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六)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八)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九)督促指导依法行政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措施和建议。

(十)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审查工作;监督、指导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评估、清理及编纂工作。

(十一)负责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协调处理民间纠纷等方面的工作。

(十二)负责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区开展社会工作,推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