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0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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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提示

来源:江门市江海区政法委
时间:2020-03-18

 正在全国上下齐心协力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陆续发现有不法分子借助疫情开展各类非法集资活动。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特作出以下提示:

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非法集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一旦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

 二、警惕借防疫物资生产投资、网上商城投资、线上教育投资、养老服务业投资等社会热点,提供所谓高额回报的非法集资陷阱。

三、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自觉抵制高息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四、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非法贷款、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五、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拒绝高利诱惑,自觉抵制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