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和挽救在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方面的作用,江海区检察院于今年1月份率先在全省推出“检察官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一、注重调查研究,着力关爱未成年人
江海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调查分析,一般涉案犯罪嫌疑人中,90%以上为“三缺失”人员,他们学历低、就业难,生活无保障,处于被忽视的社会底层和边缘。因此,加强在校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刻不容缓。区检察院依法合理延伸检察职能,依托派驻检察室在全区开展“检察官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协助学校加强德育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知识教育及教育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注重机制建设,规范开展“检察官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区检察院成立了以副检察长谭伟雄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跟踪负责,全面指导该项工作。积极与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沟通联系,听取全区中小学校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二是强化制度规范。为促进“检察官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区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制定《检察官兼职法制副校长的规定(试行)》,并面向全区各中小学下发通知,明确规定了学校及兼职法制副校长的职责、活动措施及阶段性要求、考评奖励等内容,确保活动依照部署分阶段、有次序地扎实推进。
三是强化宣讲力量。为使法制副校长工作取得实效,确实起到以德育人、以法治校的作用,区检察院选调了4名在未成年人工作上具有丰富经验的检察干警,分别担任全区26所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并将利用今年一年时间对全区30000多名在校中小学生普遍进行一次法制教育。
三、注重科学策划,确保活动实效
为确保检察官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实效,区检察院科学策划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内容、形式,并依法监督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
一是坚持“四个并重”,即以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并重,犯罪预防与自我保护并重,法律知识与心理知识并重,学生、家长和老师并重为基本指导,合理设置法制教育的内容。
二是采取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宣传形式。通过开展法制教育课、图片展览、普法征文、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形式,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并以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案例分析犯罪的原因,突出未成年人犯罪的危害性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
三是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建设。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依法监督有关职能部门整顿学校周边环境的情况,及时解决影响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外在因素,为他们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是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依托派驻检察室加强对区教育部门及中小学的行政监督,强化对学校工作人员及教师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引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廉洁从教工作。
(江海区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