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人大通过我单位的专项年初预算总数为25.00万,截止至6月支出为7.60万,支出率为30.54%;在实际执行中,上级下达补助0.00万元,截止至6月支出为0.00万,支出率为0.00%。 我单位本年总专项资金为31.00万元,截止至6月支出为 7.60万,支出率为24.52%。(在年中调增总数6.00万)。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初预算专项情况
经人大通过我单位本年的专项项目有:1、工会经费(含送温暖、劳模、送清凉、文体活动、禁毒等工会业务工作经费)项目10.00万元;2、人员经费(含帮扶中心人员经费,社区工会工作者和安全协管员等人员经费)项目15.00万元。
1、工会经费(含送温暖、劳模、送清凉、文体活动、禁毒等工会业务工作经费)项目10.00万元,年初预算10.00万元,截止至6月支出为5.97万,支出率为59.70%。
具体开展情况说明做送温暖、送清凉工作,开展劳模、文体活动、禁毒等工会业务。因本部门的此专项达不到绩效资金金额要求,所以无开展项目绩效情况考核。
2、人员经费(含帮扶中心人员经费,社区工会工作者和安全协管员等人员经费)项目年初预算15.00万元,截止至6月支出为1.66万,支出率为11.07%。具体开展情况说明做好帮扶中心人员、社区工会工作者和安全协管员等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等方面的发放。因本部门的此专项达不到绩效资金金额要求,所以无开展项目绩效情况考核。
二、上级补助项目情况
本年上级下达我单位专项补助项目:无。
三、专项调整的情况
1、本年我单位调减专项0个项目共0.00万元。具体为:无。
2、本年我单位内部调整专项1个项目共6.00万元。具体为:江财工[2017] 193号,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困难职工帮扶专项经费项目6.00万元。
(1)调整省级困难职工帮扶专项经费项目至省级困难职工帮扶专项经费项目。具体调整的原因: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困难职工帮扶专项经费
项目绩效情况:因本部门的此专项达不到绩效资金金额要求,所以无开展项目绩效情况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