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权益维护“工会+”丨江海区总工会举办工会劳动法律
监督“一函两书”和集体协商业务培训班
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推“一函两书”落地见效
什么是“一函两书”制度?
“一函两书”制度作为一种源头治理、预防在前的法律监督措施,对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预防化解劳动用工风险,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依法履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贯彻执行,预防和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及时纠正用工违法行为,完善集体协商机制,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8月30日下午,江海区总工会举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和集体协商业务培训班,辖区企业工会干部共计80余人参加。江海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马锦德、江海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黄双、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主席、二级主任科员杨沛、外海街道总工会主席麦炳权以及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院长陈锦辉等领导出席本次活动。
马锦德同志作开班讲话,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及“一函两书”工作是工会履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希望参训人员通过本次讲座充分理解“一函两书”的基本内涵和运行规则,以此作为化解劳动领域纠纷、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推动劳动法律法规落实落地的有力抓手。
接着,区总工会律师团队陈梓程律师紧密结合工会工作的实际需求,围绕“一函两书”的职能定位、制度内涵、工作部署和落实举措四个核心要素,从多个维度和视角深入剖析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的意义。同时,还就制度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说明,并针对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的衔接协作、监督防范等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
最后,张玮婷仲裁员就集体协商和劳动争议调解有关工作技巧主题作分享,围绕劳动用工合规中的常见问题,结合经典案例解读相关法律条文,针对新型劳动用工、常规法律风险规避、女职工权益保护等热点主题进行了详尽讲解。
本次讲座,内容紧扣重点,解读精辟透彻,理论分析深刻,实践导向明确,具有很强的理论深度、实践指导性和问题针对性,有效引导用人单位通过协商和协调的方式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接下来,区总工会将继续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不断完善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为职工提供“询、调、裁、诉、援”多位一体法律服务,确保服务内容精准满足职工群众的多样化和多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