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工办﹝2022﹞16 号) 和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推动实现职工队伍全面发展方面再上新台阶,团结引领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建功“十四五”,现就江门市江海区职工服务中心职工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就下列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度江门市江海区职工服务中心职工服务项目
二、项目周期
自项目合同签订起至2026年3月30日
三、购买服务内容
(一)协助组建工会数不少于3家。
(二)协助不少于20家企业推进厂务公开工作。
(三)协助不少于30家基层企业工会开展工会主席民主评议工作。
(四)对不少于50名企业内的特殊困难职工开展排摸工作,并对他们开展专案帮扶服务。
(五)协助江海区总工会开展困难职工认定走访摸查工作,组织开展微心愿活动,为不少于150名困难职工提供帮扶服务。
(六)聚焦思想政治引领,加强工会阵地管理,用好工会阵地资源,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服务或活动5场,并定期对各职工阵地开展实地检查并做好台账。
(七)开展富有吸引力和感召力的“工”字特色文体活动不少于5场次,满足新时代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八)聚焦职业发展和技能提升,开展技能竞赛2场,组织产业工人劳模工匠外出学习活动不少于30人次。
(九)打造企业问题“需求点单”和工会“资源菜单”精准匹配的模式,服务期内开展不少于8期次合计不少于32节课程的职工学堂进园区、进社区服务。结合实际利用和发挥街道职工中心、驿站和社区阵地适当开展下沉式服务。
(十)开通线上心理服务热线,并开展不少于5场次职工心理健康关爱活动。
(十一)开展新业态服务活动不少于8场次,打造新业态服务品牌——“便新一条街”关爱行动。
(十二)开展江海区职工子女冬令营和夏令营活动不少于2场,服务周期不少于5天,且不少于100人次。
(十三)开展江海区职工联谊交友活动2场,且每场不少于50人。
(十四)开展各类普法宣传6场。
(十五)积极与服务购买方对口部门沟通每一项活动,主动邀请指导,合力推进项目工作开展。对所组织的活动及时宣传报道,争取总结出优质的经验在国家、省级媒体报道。
(十六)负责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驻点服务工作(具体时间:周二至周日8:30至17:30)。
(十七)按采购方要求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合理范围内的其他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若自然人投标的)。
(三)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年度或 2024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四)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五)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年 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供应商有职工服务、党群服务、社会治理和矛盾调解经验者优先考虑。
(七)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 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采购和选取方式
本次项目采购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虑供应商服务经验、服务水平、报价等因素进行选取。
六、商务约定
(一)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最高限价为50万元。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指完成本项目所列工作任务需要的全部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含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加班工资等)、场地设备使用成本、办公经费、培训费及开展本项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二)项目须配备3名专职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一名工作人员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证。
(三)双方签订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一次性支付中标金额70%的服务费用。项目到期进行全年的评估验收,合格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一次性支付剩余服务费用(中标金额30%);评估验收为基本合格的再支付中标金额的10%;评估验收不合格的不再支付剩余的服务费用。
(四)供应商需每季度向采购方书面汇报项目开展情况,接受采购方对项目进行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
(五)项目结束前,中标方向采购方提供本项目所要求完成工作的相关佐证材料。
(六)本项目采购费用可用于项目人员薪酬、服务直接开支、活动场地租赁、宣传推广等费用开支,项目合同到期后,完成本方案要求全部工作任务且总支出额达本项目总服务费80%以上为验收合格。
(七)该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6年 3 月30日止,中标公示前的服务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
七、递交响应文件需提交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响应文件
1、供应商情况简介;
2、机构从业人员情况:人员一览表、社保记录;
3、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资格证书、社保记录、经验证明;
4、近3年承接相关项目情况;
5、项目需求报告、项目服务计划;
6、其他可支撑的佐证材料。
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订成一册连同响应文件一起封装。
八、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一)递交响应文件资料截止时间:2025年3月11日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总工会江海二路368号318室
(三)联系人:黄德生 、余慧俐 联系电话:0750-3861684、0750-3861500
九、采购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签订。
江门市江海区总工会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