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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知悉!今年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开始啦

文章来源:江海区总工会   更新时间:2024-09-30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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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缴费工会组织

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哪些企业单位符合条件?

如何申请 ?

快一起来看看!



    一、政策实施时限

    支持政策暂定两年,自2023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二、支持政策对象

    全年按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扣除基层工会留成部分)低于1万元(不含,下同)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

    注意:

    1.缴费单位应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足额计提工会经费。未按时足额上缴经费导致年度上缴经费低于1万元的单位,不享受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2.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由财政保障基本支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不适用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3.同时符合25人以下小微企业全额回拨和此项支持政策的工会组织只能办理一次全额回拨。


    三、办理批次

    政策实施期间内,共分三个批次办理经费的全额回拨。

    各批次的经费年度计算区间、经费所属期、基层工会申报起止日期、办结日期如下表所示:

    注:第3个批次经费年度计算区间实际为8个月。后续批次申报起止日期内,基层工会可以申请补办之前漏报的批次。


    四、办理流程

   (一)审核材料

    1.填写《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申请表》;

    2.缴费单位证明材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书之一(复印件并加盖工会公章);

    3.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佐证材料,需提供“经费年度计算区间”每个月收到返还的工会经费对应经费所属期的全部职工工资表、银行转账支付凭证。其中工资统计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填写。提交的资料须加盖工会公章。

   (二)资料审核

    1.江门市江海区总工会对管辖范围内基层工会提交的资料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及时通知经办人。

    2.今年度需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内填报《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申请表》,并把审核材料一并提交至江门市江海区总工会财资人事组进行审核。

    注:如第一批次符合申请条件的基层工会在2023年期间没有申请,也可以在本次申请时间内提交相关审核材料进行申报


     五、其他事项

    (一)由于第3个批次、工会新成立等原因,使得年度计算区间不足1年的,以缴费月份的月平均值计算,月平均值低于833.34元(不含)作为认定小额缴费工会组织经费额度的依据。

    (二)符合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在各批次的申报开始日期后、截止日期前进行申报,因故漏报的在后续批次申报日期内要及时申请补办,第3批次截止日期前仍未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

   (三)缴交建会筹备金的单位,成立工会并完成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系统的注册后按照此政策执行。在第3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未成立工会、未完成注册、未申报的,均视为主动放弃。

    (四)申报单位承担主体责任。申报单位对填写的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于弄虚作假冒领的工会经费将予以追回;涉及违法违规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相关通知文件、表格下载等可联系江门江海区总工会。

   咨询电话:0750-386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