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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总工会领导设置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0-10-13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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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工会主席   黄卫明

1.主持总工会全面工作; 

2.负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工会工作的政策法规在本会的贯彻执行; 

3.审定、签发本会各类文件材料; 

4.负责工会工作队伍的自身建设; 

5.负责财务收支审批; 

6.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邓红荔

1.协助主席抓好各项工作;

2.分管机关财务、党务; 

3.分管全区工会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女职工工作、经费审查;

4.分管推荐评选先进、表彰、劳模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活动;

5.分管职工技能培训,维护职工权益(劳资纠纷调解、劳动仲裁、集体合同、工伤探视);

6.分管指导帮扶中心(站)开展工作、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信访工作、帮扶困难职工和提供法律援助;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总工会副主席  戴宏明

1.协助主席抓好各项工作;

2.分管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审定全区工会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等;

3. 负责组织指导工会信息系统建设;

4.分管研究制定并落实全区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制度;审批各街道(教育)工会、直接管理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和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的预、决算;负责本级工会资产和工会经费的管理;负责财务工作的指导、监督;

5.负责指导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制定并落实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和推进新建企业组建工会;负责培训基层工会干部及会员会籍管理;负责指导基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活动;负责指导基层工会创建职工书屋等;

6.负责指导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工会坚持和完善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简称工代会)制度;分管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职代会机制及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制度;负责区总工会与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联席(联系)会议制度。

7.分管全区工会的教育、文体活动和法律工作,组织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负责制定和落实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体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和落实工会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负责协调、指导和策划各类典型事迹的宣传及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宣传;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思想状况。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