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工会主席 黄卫明
1.主持总工会全面工作;
2.负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工会工作的政策法规在本会的贯彻执行;
3.审定、签发本会各类文件材料;
4.负责工会工作队伍的自身建设;
5.负责财务收支审批;
6.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邓红荔
1.协助主席抓好各项工作;
2.分管机关财务、党务;
3.分管全区工会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女职工工作、经费审查;
4.分管推荐评选先进、表彰、劳模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活动;
5.分管职工技能培训,维护职工权益(劳资纠纷调解、劳动仲裁、集体合同、工伤探视);
6.分管指导帮扶中心(站)开展工作、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信访工作、帮扶困难职工和提供法律援助;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总工会副主席 戴宏明
1.协助主席抓好各项工作;
2.分管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审定全区工会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等;
3. 负责组织指导工会信息系统建设;
4.分管研究制定并落实全区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制度;审批各街道(教育)工会、直接管理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和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的预、决算;负责本级工会资产和工会经费的管理;负责财务工作的指导、监督;
5.负责指导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制定并落实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和推进新建企业组建工会;负责培训基层工会干部及会员会籍管理;负责指导基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活动;负责指导基层工会创建职工书屋等;
6.负责指导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工会坚持和完善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简称工代会)制度;分管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职代会机制及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制度;负责区总工会与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联席(联系)会议制度。
7.分管全区工会的教育、文体活动和法律工作,组织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负责制定和落实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体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和落实工会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负责协调、指导和策划各类典型事迹的宣传及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宣传;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思想状况。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