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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总工会内设机构

文章来源:江海区总工会   更新时间:2023-10-11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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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总工会设办公室1个内设机构。

(一)负责调查研究、草拟计划、总结、报告和综合指导性文件;负责机关的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承担本机关的党群、纪检、监察、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三)负责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型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并开展职工之家等工作。

(四)负责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开展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工作,指导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工会干部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劳动竞赛活动;调研分析职工的思想状况,指导职工开展政治思想、道德、文化、科技、普法教育和职工读书活动;做好评选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先进集体的有关工作;开展工人阶级先进思想、先进事迹的宣传,组织文化体育活动。

(六)参与涉及职工权益和工会工作的政策性文件的制定及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负责职工来信、来访接待处理、法律咨询以及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日常工作,推广《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和《省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

(八)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编制年度经费的收支预算决算,做好机关财务工作;指导、检查基层工会的财务工作;监督、审查工会经费的收、管、用,负责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承担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女职工开展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