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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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政协江门市江海区委员会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

文章来源:区政协机关   更新时间:2020-11-10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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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大决策事项

1、学习传达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人民政协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学习传达上级的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讨论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2、研究有关全区性的重要会议、重要政策性文件及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

3、研究有关审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

4、研究区政协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5、研究党组呈报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政协机关的重要工作请示、报告,以及对区委、区政府重要文件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或建议;

6、研究区政协牵头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7、研究审议区政协机关重要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废止;

8、研究部署区政协年度和阶段性重点工作;

9、研究决定区政协委员履职考核结果;

10、研究决定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回复办理。

二、重要干部人事管理事项

1、研究审议研究区政协机关内设机构的设置、调整和职能、对口跟线工作;

2、研究并决定权限内干部的任免及干部职工轮岗交流、挂职锻炼、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事项;

3、研究表决向区委推荐干部人选;

4、研究并决定机关后备干部推荐事项;

5、研究并决定重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事项;

6、研究表决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

7、研究决定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结果认定;

8、研究决定区政协机关干部职工辞职、辞退和退休,研究区政协常委、委员的请辞、资格撤销等有关事宜;

9、研究决定区政协机关干部职工奖惩等事项;

10、研究审议区政协机关公务员考录、工作人员招聘、合同工聘用等事项;

11、研究确定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事宜。

三、领导班子建设事项

1、研究区政协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事项;

2、研究区政协领导班子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事宜;

3、研究决定区政协党组学习中心组年度工作计划;

4、研究区政协党组民主生活会方案、报告和整改方案等;

5、研究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

6、研究区政协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事宜。

四、党建工作事项

1、研究决定区政协党建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

2、听取机关党支部党建情况汇报,并作出相应决定;

3、研究审议区政协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和组成人员改选有关事宜;

4、研究讨论党员违纪行为处分意见;

5、听取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情况汇报,并作出相应决定。

五、党风廉政、反腐败工作和作风建设事项

1、研究部署区政协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2、研究审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文件;

3、研究区政协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工作;

4、研究区政协的重要信访问题、案件办理意见;

5、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具体实施措施。

六、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1、研究1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

2、研究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资源处置3、按相关规定,研究并决定办公设施设备装备采购和固定资产购置;

4、研究区政协机关公有用房管理和使用等。

七、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1、研究并决定区政协年度财务预算、调整预算和决算事宜;

2、研究财务管理,资金使用和跟踪问效制度建设;

3、研究财务管理、审计、财务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4、研究并决定各项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案以及监管等事项;

5、研究决定单笔1万元(含)以上的资金支出

6、研究并决定工资奖金福利补助发放等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

八、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