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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委员联系基层联系群众 做优做实“三级协商平台”的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协   更新时间:2023-12-22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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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委员联系基层联系群众

做优做实“三级协商平台”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区政协委员与基层和广大群众的密切联系,做优做实“三级协商平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区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心声,推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

二、工作任务

(一)区政协委员

1.原则上每个村(社区)安排1-2名政协委员代表到本小组所属片区的村(社区)联系挂点。挂点委员姓名等应在村(社区)内适当公开,方便群众联系。挂点委员每季度至少1次到联系挂点村(社区),听取村(社区)干部、网格员代表、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听取的意见建议经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后,可以形成“微建议”,向区政协“微建议”系统提交,也可以以提案、直通车或《社情民意调查》方式提交。

2.在听取意见过程中收集到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问题,由委员自行组织开展协商,也可以报送联络小组组长,以联络小组为单位及时组织协商活动。协商活动具体程序根据《江门市江海区“邑事好商量”基层协商议事规则》(试行)执行。

(二)各街道联络小组

1.每季度至少召集1次所在片区村(社区)负责人开展座谈活动,听取片区各村(社区)反映较为集中的意见建议,参与听取意见的委员原则上不要超过4名。各联络小组根据本组挂点联系村(社区)委员所收集意见的反馈情况,以及片区村(社区)负责人座谈会收集的情况行深入调研了解,形成《社情民意调查》、集体提案或者委员重要意见建议“直通车”等形式向区政协提交。

2.各街道联络小组根据自身收集到的议题,可以选择联系挂点村(社区)委员报送的协商议题及时组织协商活动,形成的协商成果及时报区政协。对于收集到但在本级协商平台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送上级协商平台开展协商,具体根据《江门市江海区“邑事好商量”基层协商议事规则》(试行)执行。

(三)各街道联络组、高新联络组

1.各街道联络组要围绕街道党工委中心工作、辖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也可以根据区政协下发的参考议题以及委员之家报送的议题,按要求每季度至少要开展1次协商议事活动,并报送至少1篇活动总结和1篇活动简报。对于收集到不能在本级协商平台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送上级协商平台开展协商,具体根据《江门市江海区“邑事好商量”基层协商议事规则》(试行)执行。

2.高新联络组及其各联络小组,按照街道分片原则(第一小组负责外海街道片区,第二小组负责礼乐街道片区,第三小组负责江南街道片区),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片区的企业代表开展座谈,听取企业反映较为集中的意见建议以及开展协商活动,每季度开展协商活动的具体做法参照各街道联络组及联络小组执行。

(四)区政协各专委会

根据信访超市、12345政府热线、江门市中小微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平台排摸的热点难点问题、区政协年度协商工作安排以及各级协商平台报送的协商议题,结合自身职能,组织相关界别委员,按要求每季度至少要开展1次协商议事活动,并报送至少1篇活动总结和1篇活动简报,具体根据《江门市江海区“邑事好商量”基层协商议事规则》(试行)执行。

三、成果报送

每个村(社区)每季度至少要提交1条“微建议”,由联系挂点村(社区)委员负责;各专委会,各联络组、联络小组每年至少提交1篇《社情民意调查》、提案或者委员重要意见建议“直通车”,并注意不要和委员提交的“微建议”或《社情民意调查》重复。

四、具体要求

(一)各街道联络组

1.根据联络小组所在片区情况安排联系挂点村(社区)的委员代表,切实做好委员联系挂点的村(社区)对接工作,明确各村(社区)的具体联系人,并将委员联系挂点村(社区)的情况报区政协办公室,如有委员或村(社区)联系人变更要及时作相应调整并报送。

2.落实各村(社区)要协助联系挂点委员组织好村(社区)干部、网格员代表、党员、群众参与相关活动。

3.通知落实各村(社区)负责人参加联络小组的季度座谈活动。

4.落实各村(社区)要为委员听取意见建议以及开展调研协商活动提供必要帮助,及时解决委员、联络小组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5.做好委员、联络小组开展相关的履职活动的统计和报送工作。

(二)区政协办公室

加强与信访超市、12345政府热线、江门市中小微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平台沟通联系,形成长效对接机制,定期收集全区经济和社会民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区政协年度协商安排和各级协商平台报送的协商议题,每季度形成议题参考并发至各专委会、联络组、联络小组。

(三)区政协提案与联谊委

1.落实委员报送“微建议”,并做好审核工作,及时汇总并报送区委办。

2.做好报送的《社情民意调研》、提案、“直通车”的审核和报送、督办等工作。

(四)区政协港澳台侨和联络委

1.做好协商成果案例和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

2.做好委员履职的考核计分工作。

五、其他

本实施意见自2023726日江门市江海区政协五届八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