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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提案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2018-09-21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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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协第四届江门市江海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2018年1月11日)

吴  旭

 

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协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区政协届一次、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基本情况

区政协四届一次、二次会议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体委员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促发展、惠民生作为履职的第一要务,就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提案和建议的形式建言献策,共收到提案51件,经审查立案48件,不予立案的3件,立案率为94.12%。到去年12月止,48件提案全部办结。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1件,占64.58%;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10件,占20.83%;以后研究解决或留作参考的7件,占14.59%;委员们对提案办理的满意率为91.67%,有力地推动了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经济建设方面。经济建设的提案有14件,主要涉及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支持鼓励民间投资、培育优秀民营企业、鼓励绿色环保、促进发展第三产业等。如朱振华、黄家河、赖远军、林健豪等委员提出的《关于鼓励企业环保设施改造,助推绿色江海产城融合的建议》,他们根据当前我区面临“依法治国的政策压力、宜居生活的环境压力、企业持续发展的需求压力”等三方面问题,提出“搭建环保技术交流平台;制定企业投资优惠政策;简化项目设施审批流程”等三方面建议。该提案分析透切,意见中肯,有利于政府的科学决策和企业的健康发展,引起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承办单位区国土环保局、住建水务局、经济促进局等部门认真开展调研,着力推动企业实现智能化、自动化升级改造,大力推广应用绿色、节能、环保新技术和新工艺,淘汰老旧设备,提升企业环保治理水平,拓展节能减排深度和广度,促进了高新(江海)区绿色化生态循环经济的发展。

(二)城市建设方面。该类提案有15件,占提案总数的31.25%。委员们站在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高度,提出了许多改善城市建设管理、关心关注民生、释放改革红利、惠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如由杨永双、郭耀武、卢自强、彭洁芸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三河”(麻园河、龙溪河、马鬃沙河)整治工程,全面实现清洁生产、生活的建议》,这个提案紧贴民生主题,涉及城市建设、人居环境的改善,被列为“重点提案”,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督办。承办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等单位高度重视,按照“统一规划、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先急后缓”的方针和“截污纳管、内源治理、引水增流、生态修复”的思路,以最终建成一个“河畅、水清、岸绿、路通、景美”的生态、环保、惠民工程为目标,分阶段全面推进“三河”整治工程。目前已实施了各项农业生产、生活垃圾、工业污染专项整治以及河道清淤和引水增流等措施,打通了三条河的关键节点,加快了河道的水体流动性,促进了河道水体交换,“三河”水质得到了明显改善,河面保持洁净,无大面积漂浮物,“三河”整体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已进入全面快速建设阶段,2018年底基本消除黑臭,2020年水生态环境得到基本修复的目标可以实现。

(三)科教文卫等方面。科教文卫等方面的提案有19件,内容涉及优化教育布局、打造历史名人文化品牌、提高公共医疗服务水平、推进高新(江海)健康发展等方面。由罗政权、王廷凤等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教育布局,提高教育质量,拓展教育品牌,提升教育水平的建议》,详细分析了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加大教育投入、规范民办学校的管理、新建楼盘配套建设幼儿园和小学以及新建一所现代化高级中学等五个方面的意见建议。这个提案被列为“一号提案”,由区委主要领导亲自督办,承办单位区教育局、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等单位认真开展调研,制定工作方案,积极推进“三二一”书记工程,谋划把两所完中学打造成为广东省示范性高中学校,筹设江门市暨南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和江门一中附属学校,进一步提升我区办学档次,提高我区教育水平。目前,三个街道各建一所公办小学校工程已全面动工,到2018年底前新增加600多个学位的目标一定可以实现。

二、主要做法

2017年,政协常委会认真落实全国政协《关于提案办理协商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积极探索,完善制度,不断提升了提案工作的实效。

(一)坚持以质量为先导,夯实了提案工作的基础。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重要方式,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和基础。为了提高提案质量,我们着重抓好委员的培训学习,在每次政协全会上安排有如何写好政协提案,怎样提高提案质量的培训课题,全会前向全体委员征集并印发提案参考题目,组织委员开展专题调研、召开专题协商会议等,做好委员的“知情明政”服务。闭会期间策划指导各联络组加强对委员政理论和政协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委员的政治责任感和积极履职的使命感。重视发挥各联络组、各民主党派、各界别组织的优势,通过召开重点提案培育座谈会、提案工作座谈会,鼓励和引导各级组织、团体撰写集体提案,围绕新时代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在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保障民生方面提出高质量的“精准提案”。切实加强对提案的审查工作,严格立案标准,对一些内容空泛或建议不到位的提案,提请提案者修改完善;对一些内容相近或相似的提案,提请不同提案者联合重写或进行同类合并;对不符合标准的提案坚决不予立案,从源头上严把提案质量关,使提案更具份量和价值。坚持开展优秀提案评比表彰活动,在政协全会上通报表扬优秀提案并给予奖励,发挥优秀提案的示范引领作用。这次全会还新增了办理提案和督办提案先进单位的评选工作,有效推动了提案工作落实,提升了提案工作的质量。

(二)坚持“提”“办”相结合,增强了提案办理的实效。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强化了提案办理中的民主协商工作。一方面,通过“座谈会”或“通报情况会”等协商平台,选择经济社会热点问题,约请区领导和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与委员“面对面”协商,提升了协商的层次和实效。另一方面,坚持区委区政府把提案办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建议提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交办、办理、督查等工作,提高了提案办理的时效性。积极协助区政府开展《办理建议提案绩效量化考核评议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区委、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协商的工作要求以及相关考评措施,促进各承办单位,特别是承办提案较多的单位制定办案计划,加强沟通联系,推动了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的落实。运用新时代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了提案管理系统,实现了网上交办提案和办理、督促、管理提案以及反馈提案运用、委员满意程度等办理结果,为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提供了便捷有效的科技平台。

(三)坚持领导带头领办督办,促进了提案办理的落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的交办和督办工作,区党政领导经常关心过问提案办理情况,主动听取提案工作汇报,由区委书记挂帅督办“一号提案”,区长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形成了党政部门主要领导牵头督办本部门提案的工作机制。2017年区政协提交的48件提案全部由19名党政领导督办,20个党政群职能部门和3个街道办事处承办,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明确相关部门领导为责任人,对照“四个百分之百”开展沟通调研、答复和回头看,确保了全部提案依时高质量完成。特别是承办提案较多的单位,如区经济促进局、区住建水务局、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由他们主办的提案超过了提案总数的60%以上,这些单位都成立提案办理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加强相互沟通,较好地完成了提案的办理任务。还有区党政办在督查督办提案过程中,协调督促有力,有效推动提案办理工作的落实。坚持政协主席会议研究确定“一号提案”和“重点提案”机制,政协领导亲自抓提案办理的督促检查工作,通过对“一号提案”和“重点提案”的调研视察、“回头看”跟踪落实等活动,促进了其他各提案的办理落实。

一年来,区政协提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区委正确领导、区政府高度重视、全体政协委员主动参与、各承办单位积极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政协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区政协提案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楚地看到,区政协提案工作与新时代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和不足:如提案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提案质量还有待提高;提案办理结果运用应该加强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8年工作任务

新的一年,提案工作要紧密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行职责,研究制定适应实际需要的提案纲目,主动联系组织各联络组、各民主党派、各界别委员开展调研,努力在我区经济建设、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方面,提出一批具有新时代特色的提案,通过提案的办理落实,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提案工作能力水平。要加强新形势下提案工作的制度建设,重点是通过落实《政协江门市江海区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试行)》,加强对提案工作的服务、监督和管理,提高提案工作能力水平。按上级要求,以“一号提案”和“重点提案”的办理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政主要领导督办政协提案的机制,推动党委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领办政协提案工作的落实。继续深入开展提案办理质量评议活动,探索建立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民主评议机制,完善提案工作考核监督激励机制,增强提案办理单位的责任意识,提高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积极性。要积极做好委员提案的跟踪督办工作,特别是区委区政府提出督办的重点提案,建立重点提案遴选机制,完善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办法,对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进行表彰,引导委员和各办理单位把获奖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作为学习示范的榜样,促进提案及提案办理质量不断提高。根据新时代的特点,优化提升提案工作信息化管理建设,不断适应民众借助互联网表达政治意愿和利益诉求的形势,逐步完善委员提案工作服务管理机制,努力实现社会公众有序参与提案工作,调动和激发社会各方面参与、支持、做好提案工作的积极性。

(二)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促进提案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树立“精准提案”的意识提前部署委员撰写提案的工作,着重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列出提案纲目,在召开政协全会前一并与通知发给各委员,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视察、早撰写,使提案质量有明显提高。鼓励和引导委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提高提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各联络组、各民主党派、各界别组织优势,积极拓展提案来源,把大会发言、专题调研、委员视察、民主监督、社情民意信息等重要履职成果转化为提案,做到提前定制,形成“精准提案”。要加强对委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尤其是组织委员学习如何进一步撰写好提案工作,做好“知情”服务,为委员提出高质量提案创造条件,让委员提得出、提得对,符合高新(江海)实际,紧跟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且一事一案一议,全面提升委员的综合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提案的审查工作,完善提案审查机制,规范提案审查程序,提高提案立案标准,全面提升政协提案的整体水平。

(三)继续强化提案办理协商,切实增强提案工作实效。根据中办《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主动争取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进一步明确提案办理协商的内容、主体、形和协商成果的运用,探索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在政协提案工作中的有效途径,发挥提案工作在协商民主中的积极作用。要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协商原则,重视加强政协组织、提案者和提案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通过采取会议座谈、调研视察、现场办理、登门走访、电话沟通、信函征询、网络协商、当面对话、情况通报等丰富的协商形式,为“提”、“办”双方开展协商搭建平台,体现“事情协商着办”的政协精神,达到提案者与承办单位“双满意”的效果。切实加强提案办理协商的督促检查,认真做好提案办理协商的评价考核,把提案办理协商贯穿于提案的选题、提出、立案、交办、经办、督办,反馈等各个环节,促进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位委员,同志们,政协提案工作任重道远,大有可为。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同心同德,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全面建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做出应有的贡献!